我与陆廷森是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,不过现实与小说里一点也不一样。
我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,而是潇潇洒洒追了他十年,与其说追他,倒不如说是我狠狠的舔了他十年。
他打游戏,我抗刀。
他请吃饭,我买单。
他表白,我递情书。
...
上了大学之后,陆廷森活脱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,和不同的人暧昧,天天出现在表白墙上。
作为一个合格的舔狗,我天天给陆廷森发消息。
从早安晚安分享日常,到每天开始写小作文。
除了陆廷森找我办事的时候会给我发消息,剩下的对话框里密密麻麻的绿色是我的自尊。
最后连我的闺蜜都恨不得给我一个大比兜:「而你,我的朋友,才是真正的小丑。」
所有人都认为我爱惨了陆廷森。
可他们不知道,我就是故意当舔狗的!
我是一个专业的舔狗,十年前,系统和我说,只要我舔陆廷森舔够十年,我就可以收获一百万。
按照系统的约定,今天正是我舔陆廷森的最后一天。
现在我非常激动。
因为一百万马上就要拿到手了!
闺蜜举起她的手机怼到我的眼前,我才发现评论区里骂声一片。
不当趴菜:颜诺诺你可真够舔的,成天哥哥哥哥的,怎么着你要下蛋啊。
山与:陆哥你真是惨,天天被纠缠。
不当趴菜:颜诺诺心里能不能有点123数,不要再去纠缠别人了。
2
我仔仔细细把评论区翻了遍,大部分都是骂我舔狗的,但是其中还是有一小部分的人在安慰我别伤心。
我指了指了其中ID名叫「不当趴菜」的用户「宝儿,可以把他的微信推我不?」
闺蜜愣了愣,手指在屏幕上触碰,最后翻出一张图片举到我的面前。
图片上的人额前刘海刚过眉,浑身黑色运动服,赫然是一张熟悉的面孔——黎宸。
我手激动的止不住颤抖。
因为我终于结束了我的舔狗生活,
可以大大方方追求我喜欢的人了。
然后我就看她的眼神从震惊到一点点变态,意味深长的拍了拍我的肩「好孩子,你终于想通了,要换目标了。嗯...爸爸很欣慰...」
她的动作让我浑身一震,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「什么跟什么呀,快快快推给我,这对我很重要。」
下一秒,手机叮咚一声,界面上是「不当趴菜」的个人名片。
「诺诺,他是陆廷森的好兄弟奥...你好好把握机会。」
我下意识的点点头,手指在屏幕上来回触碰,最后发出一个好友申请,验证信息是「你好同学,老师让我加你。」
验证一下子就通过了。
不当趴菜:老师找我什么事?
我:不是老师找你,我验证消息忘改了。
不当趴菜:不是,你谁啊?
我:颜诺诺。
不当趴菜:居然是你!小舔狗,放弃吧,我是不会帮你追陆廷森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