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这样熬了几年,王樱终于在某次丧尸围城中丢了小命。
这很是让她松了口气,在末世这几年,真是太难了。
末世到来之前,她就是个狂热美食爱好者。没有家累的她,一个月工资能花一半在吃喝上,恩格尔系数高的离谱。虽然是个炸厨房选手,但天生一条好舌头,美食理论丰富到能去兼职当个美食编辑。
末世到来之后,她吃的都是什么?营养素,小药丸,各种虫子压出来的蛋白质……
要不是有口气吊着,她早就不想活了。
所以,当她一睁眼穿越到了这个平行时空的1969年,看到明亮的阳光,绿色的树木,还有院子里的鸡鸭,她几乎是要哭出来。
妈妈,我来到了天堂。
哪怕是跟一家子讨厌鬼住在一起,她也觉得这是天堂。
就算高粱面馍馍那种粗粝的口感,也让她着迷。要知道她已经好几年没有把这样传统意义上的食物放进嘴里过了。
迟来的早饭下肚,王樱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。这么好的阳光,末世可见不到,不晒晒暖都觉得心里下不去。
旁边屋子的门“吱呀”一声,里面“病着”的大堂姐王玲玲出门了。
“三丫,我昨天的衣服你给我洗了之后放哪儿了?”
说着就到处找,院子里拉出来的绳子上没半件衣服,王玲玲找了一圈,才在门口边上的篓子里找见自己昨天换下的衣服。
还是脏的。
王玲玲本来就躺出一肚子的气,这会儿更气了。
“三丫!你脸上长的两个窟窿是摆设吗?衣服丢在这里你看不见?”
王樱懒洋洋伸了个懒腰:“谁的衣服谁洗。”
王玲玲不可置信的听着这话,这是谁?这是三丫?
三丫不是只会唯唯诺诺埋着头屋里屋外忙活吗?她怎么敢跟自己顶嘴?
“三丫!”
王樱掏掏耳朵:“听见了,不用那么大声。”
王玲玲气得胸脯起伏不定,重生回来好几天了,她就没有一件顺心的事!
上辈子她听爹妈的话嫁了徐霜,整个大队都说她嫁的好,男人是吃公家饭的不说,还有手艺。
刚开始王玲玲也觉得不错,后来却不觉得了。
她让徐霜拿后厨的东西回家,毕竟材料放多放少也就是厨子一抖手的事,省下点东西拿回家根本没人知道。
徐霜不干。任凭她怎么哭闹,对方就是一脸冷漠。
徐霜不愿意,王玲玲就自己来。她每到下班时候就去找徐霜,趁徐霜不注意偷摸往兜里拿点粉条木耳这样的干货。谁知道被徐霜的同事发现了,对方直接告了上去。
徐霜也丢了活,回了大队。
回到大队的徐霜并没有一蹶不振,而是时常帮着东家西家做做菜,虽说不是正经聘请的厨师,但乡下总少不了红白喜事。
每次给人家烧了一大桌子菜,对方总要偷摸给徐霜塞个几块钱或者给一篮子鸡蛋当谢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