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来,快尝尝看,这可是好东西,对你身上的伤口有好处。”
白允初看到他过来了,立马夹了一筷子到萧煜的碗里。
“嗯,好吃,这到底是什么东西?我以前怎么没见过?”
萧煜尝了一口,十分嫩滑,只觉一股青草气息扑面而来,其中,还隐含着丝丝苦味,却是点睛之笔。
“这是婆婆丁,是我今天在附近看到的野菜。”
萧煜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,没有再说话,而他那行云流水的动作,可以看出,萧煜对这顿饭很满意。
这个“丫鬟”娶得值。
饭后,白允初看到旁边还剩下一些,便又炒了一盘,决定拿去给李大娘尝一尝。
然而,李大娘对于这盘绿油油的东西,竟然也说是没吃过,还以为是什么稀世珍宝,不肯要呢。
最后,她无奈解释是附近挖的野菜,而且,还带着李大娘去今天早上发现蒲公英的地方看了看,李大娘这才相信,将那一盘子蒲公英收下。
回到家里之后,白允初结合两人的反应,突然有了个想法,既然要开酒楼,那肯定得有自己的特色菜,不然,很难招揽客人。
就现在的情况来看,这蒲公英,可以说是最好的选择,蒲公英可以就挖现成的,处理起来也方便,味道也不错,关键是大家都没吃过,到时候推出,一定大卖!
而且,等过一段时间,还可以多挖一些老的蒲公英,用来泡茶喝。
只不过,只有蒲公英这一种特色菜可不行,还得多想想别的菜。
白允初这么一想,便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,看来这几日还得留意一下,这招牌菜该怎么定。
其他的都先撇开不说,怎么的也得四季都有才行吧。
……
第二天早上,等到萧煜出门之后,便也去了村头,坐上马车,去镇子里。
昨天,有一户人家的小姐看上了自己做的手绢,可是最后一张已经被别人买走了。
于是,那位小姐便向白允初打听,什么时候再过来卖,到时候,她让丫鬟过来买。
白允初想了想,昨天收拾的时候,好像还落下了几张手绢,倒是可以直接卖给她,正好可以让她给自己做做宣传。
于是,便向那位小姐要了地址,约定好了,今日,将手绢送过去。
按照地址,竟然来到了镇上最大的那户宅子,也就是这里最大的富商方老爷的宅子。
联想到昨天那位丫鬟叫那位小姐为“方小姐”,应该就是那位方老爷的女儿吧,这么一想,白允初忽然觉得欣喜若狂,若是这位方小姐喜欢自己做的东西,那这方小姐岂不就是个大客户?
随便跟闺阁的女子们说上两句,那自己的东西还愁卖吗?
一想到这里,她没有任何犹豫,直接去敲门,出来的正是昨天那位小丫鬟。
“你把手绢直接给我吧,这是你的银钱。”
小丫鬟的语气平和,并没有因为白允初穿的朴素,而轻视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