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11-18 编辑:小编
睁开眼睛,李盛便见到了将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春香,面前围了一个黑色的破围裙,端着一碗米粥走了进来。
这丫头是从小卖在张家的,今年十三四岁。生的虽然娇小,但是容貌极为出挑,虽然粗布衣裳,却也掩不住美丽。
不过她可不是花瓶,女工针线,烧饭做菜,总而言之家务是样样精通,还能干农活呢。
看见李盛醒了,春香乐了。“刚熬好的粥,奴婢伺候少爷吃。”春香将瓷碗内的米粥放在了床前的板凳上,然后她先取了水给李盛漱口,还给李盛洗脸。
老实说,李盛很是羞臊。但是没办法,春香是个贴身丫鬟,从小就干这个的。不让她干,她还生气。
最后春香还想端着碗,用勺子喂李盛吃粥。李盛终于忍不住,劈手夺过了粥,自己吃喝了起来。
这个时候粥已经微凉,但是正好喝。
“那少爷你喝吧。我也喝几碗,再下地去做农活。”春香伺候的有点意犹未尽,但生性乐观的她乐呵呵的笑了一声,便去厨房内喝了三大碗米粥,转身去农田里干活去了。
李盛喝完了米粥之后,便来到了厨房,将碗放好。洗碗的事情还是不要做了,春香会生气的。
李盛闲着没事干,便四处打量了一下。三间草屋,左边的是厨房,中间是书房,右边是他与春香的卧房。
米缸里的是米是满的,春香的小钱袋内,也还是有一些钱的。足够他们生活到秋收之后了。
春香这个勤快的小蜜蜂,操持着十亩薄田,也是手拿把掐。
他们主仆二人,饿是饿不死的,但是想过上悠闲自在的生活,却是难了。
先不谈那个将他赶出家门的「虎狼女」,让一个十三四岁的下丫头种地养活他。
李盛想一想都觉得面红耳赤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“不行。我得想办法去赚点钱。”
李盛来到了书房前的门槛上坐下,看着春香戴着一顶小草帽,正弯腰在田间拔草。
这十亩田,倒也是好的水田。在此之前,有家奴在打理。现在是夏天,水稻长的很好,春香主要的工作就是拔草。
如果不拔草的话,那秋天也不会有多少粮食的。
春香很活泼,一边拔草一边唱着,不知名的山歌。尽管家里很穷,但却很快乐。
李盛被春香的这份快乐个感染,心情也愉快了许多。
“虽然我不会种田,也不会做家务,但是我会写字画画。这里又是古代社会。能写字,就是生存技能。大不了去城隍庙外,给人写信为生。当然读书也不能落下。有什么赚钱的机会,也留意一下。总而言之。我一定要把日子过的逍遥。”
李盛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,有了主意之后,他便起身走到书房内。书房内有很多半旧不新的书,被春香整理的整整齐齐。
李盛从破旧的书桌上,取了笔墨纸砚,又从卧房内找了一块破布包裹起来,便出门往县城而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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